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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真誠的向婦產科專家們求證、咨詢 問題補充: 我的弟媳在縣醫院分娩住院,醫院檢查一切正常,但在胎兒勝利產出后突然大出血,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法醫尸檢報告說是:1、輕微羊水栓塞;2、廣泛性胎盤粘連并植入造成大出血死亡。但我們找了婦產科級別較高的有經驗的老醫生看了當死者死后立即封存的病歷,認定是醫療事故,其理由為:1、初產婦第二產程進展順利(42分鐘),羊水清亮,胎心正常,無胎兒宮內窘迫,為什么要用產鉗助產,難產手術前應告知病人家屬,并征得家屬同意,但醫院沒有做。2、產婦胎兒娩出(2008年10月12日下午3時32分)前,醫生用宮縮素0.1U合谷注射(醫囑是下午3時25分,執行時間是下午3時30分),宮縮素20U肌注(醫囑是下午3時25分,執行時間是下午3時26分),胎兒娩出前不能肌注宮縮素,這是連一般醫生都知道的常識,為什么醫院這樣做,而且所用劑量極大。3、胎兒娩出后,胎盤8分鐘自然娩出,產時記錄胎盤娩出完整,怎么可能是粘連并植入。所謂胎盤粘連并植入,一般要通過人工剝離,即使胎盤粘連,娩出后就不會再出血,這點在婦產科學書上也寫得很清楚。4、產婦產時失血800mL,不可能致產婦死亡,產后失血到底多少無記錄。下午3時30分到下午4時30分沒有嚴格觀察記錄,到下午4時30分產婦心率145次/分,血壓70/40mmHg,休克指數已超過2.0,說明失血量已經超過2500~3000mL,才予輸液治療,搶救不及時。下午4時30分到下午6時,輸液量不足2500mL,且輸液搶救不規范。5、尸檢報告肺部切片顯示:肺泡腔內見上皮細胞團,說明為羊水栓塞,專家認為羊水栓塞是因為前面不當的大劑量應用宮縮素造成子宮強直收縮。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第六版婦產科學P228上很清楚寫到羊水栓塞可產生的因素第一條寫到:子宮收縮過強(包括宮縮素使用不當)。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冉俊芝的死亡,是由于醫生在胎兒娩出前不當的大劑量應用宮縮素導致子宮過強收縮而造成羊水栓塞,并非是胎盤粘連并植入,并且產后大出血醫生沒有很好觀察及時搶救,同時搶救不得力,包括補液量,補液所用的液體都不正確,失去最佳的搶救時機而造成產婦死亡。以上情形,我作為死者家屬,特向各位專家咨詢,如能回復,本人將不勝感激!!2008-11-10 19:22 提高懸賞30分 医师解答: 我是內科醫生,我仔細看了老醫生認定醫療事故的理由,我認為事實充分,理由有據,論點有力,無可反駁。我首先要告訴你與醫院打官司是“舉證倒置”。你若申訴醫院,可有兩個途徑:一是當地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二是法院。申訴書應寫得簡明扼要,具體理由論據,可作為答辯用。如能找個律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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